四川印发《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(试行)》
来源: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| 作者: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| 更新时间 :2024-05-14 10:03:05 | 156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近日,四川印发《四川省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指南(试行)》,指出本《指南》主要用于指导有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需求、具备适宜农村生活污水环境消纳能力的行政村(含涉农社区)开展农村生活污水资源化利用,适用于居住分散、人口规模较小、庭院或房前屋后消纳土地充足的农村生活污水分散就地资源化利用,以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尾水资源化利用。

农村生活污水经处理后排向环境水体的,执行四川省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水污染物排放标准》(DB 51/2626)相关规定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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